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11月4日,发改委经贸司刘小南副司长主持召开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和收购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近期国务院领导有关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当前东北地区玉米价格及收购进度、玉米生产者补贴落实、信用保证基金方案实施、东北地区铁路运输粮食、赴东北四省区督查等情况,研究了在玉米集中上市期为东北玉米公路外运开辟绿色通道的可行性,部署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10月31日-11月4日发改委副秘书长程建林带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有关同志组成的督查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和收购工作督查。
10月31日,督查组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收购资金落实、多元市场主体开展收购、粮食市场监管、舆论宣传引导等情况的汇报。之后督查组深入通辽、兴安盟两地有关旗县、村镇,走访了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合作社、粮食经纪人,实地调查了重点玉米深加工企业、各类粮食购销企业、中储粮直属库,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和收购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农户、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5年,国内玉米产量由1.66亿吨增长至2.25亿吨,增长35.5%;播种面积由4.48亿亩增长至5.72亿亩,增长27.6%。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据此,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了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方案并报经国务院批准。方案明确,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不再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临时收储,而是由多元市场主体随行就市收购。
10月27日,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在北京举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就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等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司长周冠华表示,在我国东北地区新玉米收购旺季来临之际,前期市场价格基本符合各方面预期,购销比较活跃,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总体上推进顺利。